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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审议通过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将从 10 月 1 日 起正式实施,根据该《条例》,已经公布的城乡规划不会轻易改变。昨天( 5 月 27 日 ),市规划委就《条例》内容进行解读。
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邱跃说,相比此前的《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新《条例》进一步深化了公共参与原则和具体方式。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进行查询,以及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对违建行为,授权居委会加以制止。在公共参与方式上,提出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可以采取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公示等多种形式征求专家和公共意见等。而在规划设计前期,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了解规划条件。
今后,规划委会根据《条例》的要求,采取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公示等多种形式,与公众交流。 |